吉林一个出租车司机将车停在机场旁的空地上,去个厕所回来发现被贴了条。的哥诉说自己的不易,交警却反怼的哥:你不容易跟我没关系。沈阳民事律师崔庆涛15040008868
有人说,交警一点也没有共情心理,不识人间疾苦。说到底,这其实是法与情之间的关系问题。当法律与情理发生冲突时,究竟应该如何抉择,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界争论的话题。
有人认为,纸面上的法律是冰冷的,但心中的情理是温暖的,情与理冲突时,应向情理倾斜。
也有人认为,有法必依是法治的应有之义,如果情大于法,法治就荡然无存。法与情冲突时,应当法律优先。
崔律师更同意第二种说法,主要理由有三:
①当法律公布实施之后,它就对整个社会都具有普遍约束力,每个人都应当按照法律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。法律规定针对的是某一个或者某一类行为,而不是针对某个人或者某类人。因此,个人的境遇不应成为影响法律实施的要素。
②法律是由人制定的,而人的认识是有限的,因此,法律从诞生的那一刻起,就天然地带有某种局限性,因而不可能是完美的,也因此注定会和情理发生冲突。但法律是要得到实施的,否则就是一纸空文。所以,当情与法冲突时,情应当让位于法。
③只要是现行有效的法律,哪怕它不是所谓的良法,在它没有被修改或者废止之前,仍然是具有约束力的,有效的法律就应当得到遵守和执行,哪怕他和情理存在冲突。
交警的话虽然没错,但听起来却让人那么不顺耳。执法者严格执法没错,但手段可以不如此生硬。况且的哥作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,是拥有陈述和申辩权利的。因此,交警与情与理都有些过分。
版权声明:本文仅供交流与学习,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或者无法查实原作者姓名,在这里深表歉意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烦请原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删除。沈阳崔律师:15040008868
www.shenyanglaw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