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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刑事律师-最新法院量刑标准(2016表格收藏版)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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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强律师团队联系电话:1355588881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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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量刑调节比例



量刑情节

调节基准刑比例

1416岁犯罪

3060%

1618岁犯罪

1050%

未遂犯

50%

从犯

2050%或以上

自首

40%以下或40%以或免除处罚

一般立功

20%

重大立功

2050%

坦白

20%以下

当庭认罪

10%以下

退赃退赔

30%以下

取得被害人谅解

20%

累犯

1040%

有劣迹

10%以下

被害人为未成年人、
 
老人、残疾人、
 
妊妇等

20%以下

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

20%以下

 


 常见犯罪量刑



罪名和情节

量刑起点

基准刑

宣告刑

1、交通肇事罪




一般情节

6~2

根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

自由裁量

逃逸

3~4

同上


逃逸致1人死

7~8

同上


2、故意伤害罪




1人轻伤

0.5~1.5



1人重伤

3~4



手段特别残忍

1人重伤6级残疾

10~12



致死1

10~15

无期除外


在起点刑上,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度等

增加刑罚量,确定基准刑

雇佣他人伤害


20%以下


婚姻邻里纠纷导致


20%以下


被害人过错


20%以下


积极抢救被害人


20%以下


3、强奸罪




11

3~5



情节恶劣奸淫幼女

10~12



奸淫三人

10~12



当众强奸

10~12



二人以上轮奸

10~12



致被害人重伤

10~12



在起刑点上根据强奸人数次数后果等增加刑罚量

确定基准刑

4、非法拘禁罪




未造成伤害后果

3~6



1人重伤

3~4



1人死亡

10~12



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

确定基准刑

具有殴打侮辱情节


20%以下


国家工作人员

利用职务扣押拘禁


20%以下


为索取合法债务


30%以下


5、抢劫罪




抢劫1

3~5



入户抢劫

10~12



公共交通工具上

抢劫

10~12



抢劫银行或

其他金融机构

10~12



抢劫3次或

数额巨大

10~12



1人重伤无残疾

10~12



冒充军警

10~12



持枪抢劫

10~12



抢劫军用或

救灾救济物资

10~12



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

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

6、盗窃罪




数额较大或

一年内入室盗窃、

公共场所扒窃三次

3~6



数额巨大或

情节严重

3~4



数额特别巨大或

情节特别严重

10~12



盗窃亲属


50%


7、诈骗罪




数额较大

3~6



数额巨大或

情节严重

3~4



数额特别巨大或

情节特别严重

10~12

无期除外



8、抢夺罪




数额较大

3~12



数额巨大或

情节严重

3~4



数额特别巨大或

情节特别严重

10~12

无期除外



9、职务侵占罪




数额较大

3~12



数额巨大

5~6



10、敲诈勒索罪




数额较大

3~6



数额巨大或

情节严重

3~4



11、妨害公务罪




一般情节

3~12



煽动群众


20%以下


因执法不规范


20%以下


12、聚众斗殴




一般情节

6~18



聚众斗殴三次

3~4



参与人数多

规模大

影响恶劣

3~4



公共场所、

交通要道、

造成秩序严重混乱

3~4



持械

3~4



组织未成年人


20%以下


13、寻衅滋事罪




1

3年以下



3

5~7



14、掩饰隐瞒

犯罪所得、

犯罪收益罪




一般情节

3~6



情节严重

3~4



15、走私贩卖

运输制造毒品罪




鸦片1千克

海洛因、

甲基苯丙胺50

15



鸦片200

海洛因、

甲基苯丙胺10

7~8



鸦片不满200

海洛因、

甲基苯丙胺

不满10

情节严重

3~36



鸦片不满200

海洛因、

甲基苯丙胺

不满10

且情节严重

3~4



组织利用教唆

涉及未成年人

等特殊人群


30%以下


再犯

3~4



受雇运输毒品


30%以下


毒品含量

明显偏低


30%以下


存在数量

引诱情形


30%以下




附基本概念


量刑起点: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量刑点。


基准刑:根据犯罪数额、次数、后果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的刑罚量。


宣告刑: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,综合全案确定并依法宣告的实际刑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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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强律师,主要承办大案、要案,尤其在死刑复核、二审、再审,职务犯罪、涉黑、涉毒、集资诈骗、各类涉税、涉暴等刑 事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诉讼代理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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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6/7/4 阅读:751次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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